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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6-06

唐山港合德海运有限公司

关于规范货物信息申报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长久以来给予我司的大力支持及密切配合!

为确保海上运输安全,维护航运秩序,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及港口行政管理机关、海关、海事等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我司现就货物信息申报规范及违规行为处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贵司应如实申报货物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货名、性质、重量、危险等级等),在委托运输危险货物时,贵司应当依照有关海上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妥善包装,作出危险品标志和标签,并将其正式名称和性质以及应当采取的预防危害措施书面通知我司。

二、请贵司确保申报所有货物信息准确无误,并与相关单证完全一致,禁止任何形式的夹带、瞒报、漏报、谎报行为出现。对于含有危险品货物但未如实申报或者申报类别明显错误的集装箱,我司将一律坚决拒绝装载,并上报海事、海关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集装箱堆存费、检验鉴定费、拖运费等)及责任,均由贵司承担。

三、任何关于货物的瞒报/谎报/漏报/误报等申报不实行为均对我司构成违约,如发现存在上述行为无论是否造成其他进一步的实际损失,均视为已给我司造成包括但不限于检查、处理、报告、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基础损失。为弥补该等损失及督促贵司诚信履约,我司将按以下标准收取违约金:

普通货物:收取人民币贰仟/次

危险货物收取人民币伍万元至壹拾万/次 

违约金需在收到我司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逾期未付我司有权暂停或终止贵司后续的订舱及运输服务,直至违约事宜妥善解决。

四、除按本通知第三条收取违约金外,因贵司申报不实行为导致的我司其他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船期延误损失、商誉损失、海关等部门的罚款)均由贵司负责承担并赔付我司。

请贵司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核查并完善货物申报程序,履行货物如实申报义务,与我司携手共同维护贵我双方利益及国际航运安全。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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