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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3-15

尊敬的客户:

为给您提供更好地服务,保证箱况,进一步提高用箱体验,我公司现针对“废钢、废铁”类货种加收箱体附加费,具体规则如下:

一、收费标准:

内贸“废钢、废铁”类货种,海运费基础上增收箱体附加费100元/箱。

二、货种范围及办单规定:

废钢、废铁以及属性与其相同的货种。(例如:钢筋压块、矽钢片、金属制品、钢丝、铁件、废铝箔、废金属、废钢料等。)

若您订舱的货种属于“废钢、废铁”类,请尽量使用“废钢/废铁”货名订舱办单;若您需要在办单时体现实际货名,请在货名后方括号内备注“废钢/废铁”,例如:钢筋压块(废钢);若您对上述两种办单操作方法不能接受,请将货名及货物照片向当地办事处人员报备。

三、免赔金额:

本航次货物原因造成箱体损坏,修箱费用在2000元以内免予追偿,2000元及以上修箱费用全额收取

四、免赔条件及要求:

(一)装载货物不能超重,20GP和40HC集装箱要求箱货总重不超30.48吨/箱。

(二)装载货物与订舱货名需一致,无瞒报、谎报。

(三)需按箱号在合德系统中报备装箱作业照片,照片应清晰体现箱号及货物状态。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对订舱客户开始执行。

 

注:箱体附加费为客户提供免赔金额保障的前提需要客户按照免赔条件及要求执行,否则按实际修箱费用全额进行索赔。